在我國與世界上許多其他國家,外觀設計僅指產(chǎn)品外部的藝術或裝飾性設計,不包括以實現(xiàn)產(chǎn)品功能為主要目的的外觀或形狀。但是,根據(jù)南非的《外觀設計法》,設計既包括美學設計,也包括功能設計。美學設計與我國外觀設計專利近似,功能設計則類似于實用新型專利,但我國對專利的保護期從申請日起算,南非對外觀設計的保護期從注冊或首次公開日起算。
南非適用洛迦諾外觀設計分類體系。申請人必須按照洛迦諾分類逐一提交申請。例如,申請服裝外觀設計,應在洛迦諾第二類注冊;另想在食品材料類注冊的,需按洛迦諾第一類提交申請。
美學設計登記在外觀設計注冊薄A部分,功能設計登記在F部分。
一.CIPC
南非公司與知識產(chǎn)權局
南非公司與知識產(chǎn)權局(Companie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mmission,CIPC)是2011年5月1日根據(jù)南非相關法律成立的一個國家機構,隸屬于南非貿(mào)易和工業(yè)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DTI),負責受理知識產(chǎn)權(外觀設計、專利、商標和版權等)的注冊/登記與維護,強化公眾的知識產(chǎn)權意識,有效落實相關立法,向DTI部長匯報并提供有關知識產(chǎn)權法的政策建議。
CIPC總部位于南非首都比勒陀利亞,設有比勒陀利亞服務中心、約翰內(nèi)斯堡服務中心、開普敦服務中心,并在豪登省、夸祖魯-納塔爾省、西開普省、西北省、北開普省以及自由州省設有合作機構,服務中心與合作機構的聯(lián)系方式與地址可參見CIPC網(wǎng)站。
■ 官方網(wǎng)站:www.cipc.co.za
■ 聯(lián)系電話:+2712 394 9573(國際)/ 086 100 2472(南非國內(nèi))
二.簡介
外觀設計的定義
根據(jù)南非的《外觀設計法》,設計(design)既包括美學(aesthetic)設計,也包括功能(functional)設計。
“美學設計”是指適用于任何物品的任何設計,無論是圖案、形狀、構造、裝飾或者以上任何兩項或多項的組合,無論采用何種實施方式,無論審美品質(zhì)如何,能夠作用于視覺并其特征僅由視覺判斷。例如,戒指的設計通常與美學特征掛鉤。
“功能設計”則指適用于任何物品的任何設計,無論是圖案、形狀、構造或者以上任何兩項或多項的組合,無論采用何種實施方式,其包含的必要特征可實現(xiàn)應用該設計的物品所需具備的功能。功能設計中,也包括集成電路拓撲圖(integrated circuit topography,指由電學、電磁學或光學元件以及集成電路構成的三維功能設計)、掩膜作品(mask work,指集成電路或集成電路的某一部分)或掩膜作品的系列。
申請外觀設計的條件
● 美學設計
(1)必須具有新穎性*和原創(chuàng)性;
(2)美感存在于形狀、構造或裝飾中;
(3)必須能利用工業(yè)方法進行生產(chǎn)。
● 功能設計
(1)必須具有新穎性*并在所屬設計領域中不常見(not commonplace);
(2)形狀或組成由功能決定;
(3)必須能利用工業(yè)方法進行生產(chǎn)。
* 外觀設計的新穎性,指在申請日之前,該設計不同于現(xiàn)有設計或不成為所屬設計領域的一部分;或者如果該設計曾被公開,那么在公開之日后6個月內(nèi)提出外觀設計申請的,不喪失新穎性。
南非要求絕對新穎性,即設計通過書面描述、使用或任何其他方式在南非或其他國家地區(qū)為公眾所知,都可能導致失去新穎性。
外觀設計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提交外觀設計申請。申請必須說明該外觀設計的所有權人,所有權人可以是:
● 外觀設計的創(chuàng)造者(構想外觀設計的人);
● 創(chuàng)造者的雇主(若創(chuàng)造者是在受雇期間創(chuàng)造的);
● 與創(chuàng)造者訂立合同要求其完成外觀設計的人;
● 創(chuàng)造者以書面方式轉讓外觀設計的受讓人。
一個外觀設計由兩個或多個所有權人共同擁有的,應共同申請。所有權人可以是個人、公司、信托、協(xié)會或合伙人。
三.程序
向CIPC申請外觀設計的程序
1.外觀設計檢索
檢索并非強制要求,但建議在申請前進行檢索,以確保設計的原創(chuàng)性或相同或類似的設計并未注冊。
檢索可在比勒陀利亞的外觀設計登記辦公室進行,申請人可自行前往也可委托代理人辦理。
CIPC位于比勒陀利亞(202 Essellen, Sunnyside, Pretoria, 2nd Floor)的文件披露單位只提供紙質(zhì)版的南非外觀設計注冊薄和分類目錄。
2.注冊用戶
提交申請前,申請人需首先通過CIPC網(wǎng)站或在其辦事處注冊為用戶,獲取用戶代碼,以便向CIPC付款。

注冊后,網(wǎng)站將以用戶名稱自動為申請人創(chuàng)建虛擬帳戶。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需要將資金存入其CIPC虛擬賬戶。之后,所有與申請有關的費用將從該虛擬賬戶中扣除。
更多具體內(nèi)容,可參見CIPC網(wǎng)站。
3.提交申請
申請需提交紙質(zhì)版,部分文件可在線提交。申請人將具有新穎性和顯著性的外觀設計的圖片或照片(A4紙尺寸)郵寄給CIPC,填寫并提交所需表格。
● D1:兩份《申請與確認表》,只能提交紙質(zhì)文件。申請人需按洛迦諾分類填寫分類號,若無法確定分類號,可請求外觀設計注冊官協(xié)助確定,但需另外繳納220南非蘭特。注意應把用戶代碼填寫在D1上。
● D2:兩份《外觀設計注冊表》,只能提交紙質(zhì)文件。
● D3:一份《授權委托書》,可在線提交。
● D6:兩份《確定性陳述與說明性陳述》,只能提交紙質(zhì)文件。確定性陳述(definitive statement)必須填寫,用于闡述外觀設計注冊所提供的保護范圍。說明性陳述(explanatory statement)為可選,用于解釋使用該設計的物品的特征,包括物品的功能和(或)構建該物品的方法或原理。如果所申請的設計為集成電路拓撲圖、掩膜作品或掩膜作品的系列,則必須就其功能及操作提供說明性陳述。
● D8:兩份《公開詳情表》,只能提交紙質(zhì)文件。其中,特征簡要說明(brief statement of features)不超過150個單詞,是對確定性陳述與說明性陳述的總結。該表格需附帶用于公示的附圖。
● 附圖(representation):一式七份,A4紙尺寸,其中一份需要提交電子版,其余提交紙質(zhì)文件。附圖應包含不同視角,如頂部、側面及正面視角。選擇一個視角用于公示,并提交兩份指明“用于公示”的附圖。所有附圖(用于公示的除外)都應署名。
4.審查及授權
CIPC收到申請起5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人會收到一份確認CIPC已收到申請并分配正式外觀設計申請?zhí)柕?a >D1返還表。
在6個月的正式審查期(審查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后,CIPC將注冊(接受)通知下發(fā)給申請人。
申請人必須將CIPC的通知按規(guī)定的方式在專利期刊(Patent Journal)上公示。
CIPC將在公示之日起44個工作日內(nèi)頒發(fā)注冊證。
《外觀設計法》第19條規(guī)定,公示后,注冊在注冊薄里的條目、外觀設計申請以及所有的支持文件都可接受公眾檢查。
5.修改
申請?zhí)峤缓螅荒軐ι暾堊饔邢薜难a正。《外觀設計法》第26條允許對筆誤或明顯的錯誤進行修正;第27條允許基于以下原因在外觀設計注冊前或注冊后的任何時間對外觀設計申請或外觀設計進行補正:
● 外觀設計所有權發(fā)生變化*;
* 提交表格D4向CIPC請求變更申請人姓名,無需提交任何變更證據(jù),但應把用戶代碼填寫在此表內(nèi)。
● 居住或文件送達地址發(fā)生變更**;
** 提交表格D4向CIPC請求變更文件送達地址,無需提交任何變更證據(jù),但應把用戶代碼填寫在此表內(nèi)。有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 解決一些缺陷以便讓注冊申請程序繼續(xù)進行;
● 說明有誤;
● 申請措辭有誤。
保護期及維護
根據(jù)《外觀設計法》第22條第(1)款的規(guī)定,美學設計的保護期最長為15年,功能設計的保護期最長為10年,自注冊之日或首次公開日*(以較早者為準)起算。
* 根據(jù)南非《外觀設計法》,設計的公開日(release date),指其當前或之前的所有權人認可的該設計首次向公眾公開的日期,不論是在南非境內(nèi)或境外。
外觀設計權利人需從該設計的注冊日或首次公開日起第3年期滿前開始逐年繳納維護費,否則權利將失效。維護請求采用表格D10。
權利的恢復
如果外觀設計權利人在某個年費繳納期限屆滿后超過6個月仍未繳費,權利將失效,但可依據(jù)《外觀設計法》第23條第(1)款以及《外觀設計條例》第35條第(1)款提交《恢復失效注冊外觀設計權請求書》(表格D18)進行恢復。表格應附帶一份可作為證據(jù)使用的書面陳述(affidavit),列明外觀設計注冊失效的情況以及要求恢復的理由。
如果注冊官認為上述申請?zhí)峁┑谋砻孀C據(jù)確鑿,應在期刊上公開該申請。之后2個月內(nèi),任何人可對該外觀設計權利的恢復提出異議*。
* 異議通知(notice of opposition)可使用表格D11,或者采用盡量接近D11的其他形式,同時也需附帶一份書面陳述,列明異議人應獲得支持的事實依據(jù)。通知的副本及所有附件應送達給所有利益相關方,各方應在相關期限內(nèi)予以回應。異議的具體流程見《外觀設計條例》第36條。
如果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經(jīng)過聽證會后注冊官認為恢復外觀設計權是適當?shù)模怨賹l(fā)出恢復登記的命令。
申請撤銷已注冊外觀設計
根據(jù)南非《外觀設計法》第31條,任何人可在任何時間申請撤銷已注冊外觀設計,可依據(jù)的理由包括:
● 申請不是由該外觀設計的所有權人提交的,或存在欺詐行為;
● 該設計不可根據(jù)《外觀設計法》第14條予以注冊,即設計不符合新穎性、原創(chuàng)性等要求;
● 申請中含有虛假的陳述或附圖,并且該已注冊外觀設計的權利人知曉上述陳述或附圖是虛假的;
● 根據(jù)《外觀設計法》第16條,該設計的注冊申請應被拒絕,即申請未按照法律所規(guī)定的的方式提交。
申請撤銷已注冊外觀設計可使用表格D14,或者采用盡量接近D14的其他形式。申請人應列明有關的理由,并附帶一份可作為證據(jù)使用的書面陳述,列舉撤銷該已注冊外觀設計應獲得支持的事實依據(jù)。
更多內(nèi)容,可參見南非《外觀設計條例》。